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台路集不动产告字(2025)322号

时间:2025-07-16  15:55 信息来源: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罗昌荣因保管不善,将黄集建(1993)字第0505075号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现声明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利类型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登记面积(平方米)

罗昌荣

蓬街镇金联村洋屿殿南5队

农村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

黄集建(93)字第0505075号

98.64平方米

特此声明

罗昌荣与罗邦灿系父子关系。


声明人:罗邦灿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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