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台路不动产告字[2025]金18号

时间:2025-07-16  16:23 信息来源: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李友聪因保管不善,将宗地号:8-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现声明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权 利 人

坐  落

用   途

权利类型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面  积(平方米)

李友聪

蓬街镇徐三村专业队八塘

住宅

国有

宗地号:8-9

40.43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友聪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六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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