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台椒不动产告字(2025)613号

时间:2025-07-17  14:30 信息来源: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台椒不动产告字(2025)613号

郑名豪因保管不善,将椒江区环翠名苑2幢1101室及21号储藏室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台州市椒江区江城南路88号不动产B1号窗口

联系方式:0576-89050897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土地使用权面积㎡

建筑面积㎡

用途

不动产证书(明)号

郑名豪

椒江区环翠名苑2幢1101室及21号储藏室

9.26

137.54+7.38

住宅用地/住宅+储藏室

椒国用(2008)第005949号 台房权证椒字第08008886号



声明人:郑名豪

2025年07月17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