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台椒不动产告字(2025) 611号

时间:2025-07-17  14:24 信息来源: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台椒不动产告字(2025) 61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下列房屋权属被台州市椒江区一江两岸葭沚水城区块征迁指挥部依法征收,地上建筑物已全部拆除,原房屋所有权证因遗失无法收回,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宗地/海号

不动产坐落(名称)

备注

1

椒字第044044

项楚华

房屋所有权证


椒江区葭止曙光路7-1


2

椒字第044045

周彩玲

房屋所有权证


椒江区葭止曙光路7-2


3

椒字第041909

徐秀萍

房屋所有权证


椒江区葭止曙光路7-3


4

椒字第044025

陈官芳

房屋所有权证


椒江区葭止曙光路7-5


5

椒字第044046

朱秀云

房屋所有权证


椒江区葭止曙光路7-6


6

椒字第058606

陈天兵

房屋所有权证


椒江区葭止曙光路7-7


 

公告单位: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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