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台路集不动产告字(2025)330号

时间:2025-07-18  16:51 信息来源: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朱哲茂等因保管不善,将路集用2001字第00907357号等下列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现声明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利类型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登记面积(平方米)

声明人

备注

朱哲茂

新桥镇田际村五区63号

农村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

路集用2001字第00907357号

58.70

新桥镇人民政府

根据拆迁协议委托

林祥友、邵彩莲、林挺慧、林萍

新桥镇田际村5区7号

农村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

浙(2018)台州路桥不动产权第0007970号

100.44

新桥镇人民政府

根据拆迁协议委托

林其富

新桥镇田际村5区10号

农村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

路集用2000第448号

59.40

新桥镇人民政府

根据拆迁协议委托

管彩凤

新桥镇田际村五区15号

农村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

地号124

54.72

新桥镇人民政府

根据拆迁协议委托

林建竹

新桥镇田际村5区30号

农村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

地号304-6-136

47.00

新桥镇人民政府

根据拆迁协议委托

陈友

新桥镇田际村5区31号

农村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

地号137

115.20

新桥镇人民政府

根据拆迁协议委托

林官忠

新桥镇田际村五区32号

农村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

地号138

81.72

新桥镇人民政府

根据拆迁协议委托

林友富

新桥镇田际村5区17号

农村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

地号126

43.76

新桥镇人民政府

根据拆迁协议委托

林友富

新桥镇田际村长大里13队

农村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

地号82-1

60.80

新桥镇人民政府

根据拆迁协议委托

特此声明。


声明人:新桥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五年七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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