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台黄不动产告字(2025)710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详见黄岩区北城街道王林区块改造项目需注销土地证名单.xlsx)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