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冬琳 因保管不善,将路集用2011第0120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现声明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权 利 人
坐 落
用 途
权利类型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登记面积(平方米)
吴冬琳
新桥镇镇中路东60、62号
农村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
路集用2011第01206号
90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冬琳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