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台路不动产告字[2025]654号

时间:2025-07-24  16:27 信息来源: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陈直学,方荷秀因保管不善,将台房权证路字第348017号、路国用2008第0427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现声明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权 利 人

坐  落

用   途

权利类型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面  积(平方米)

陈直学

方荷秀

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水天一色碧天苑6幢1002室 


住宅/车位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路国用2008第04276号   

20.35

台房权证路字第348017号

182.61/29.79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直学 方荷秀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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