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国侯因保管不善,将路集用1992第180711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现声明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权 利 人
坐 落
用 途
权利类型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面 积(平方米)
郏国侯
共和乡共和村1队
农村宅基地
批准拨用
路集用1992第1807111号
40.91
特此声明。
备注:郏国侯已亡故,由郏宋敏代办注销。
声明人:郏宋敏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