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台路集不动产告字(2025)336号

时间:2025-07-24  16:41 信息来源: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罗怀理因保管不善,将路集用1994第0201051号土地证遗失(灭失),现声明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坐  

  

权利类型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登记面积(平方米)

罗永桂

浦北乡浦北村下罗

农村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

路集用1994第0201051号

76.55平方米

特此声明。

  注:罗永桂与罗怀理系父子关系


 声明人:罗怀理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