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台路不动产告字[2025]601号

时间:2025-07-04  16:18 信息来源: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王康清、应雪梅因保管不善,将台房权证路字第33362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现声明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权 利 人

坐  落

用   途

权利类型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面  积(平方米)

王康清

应雪梅

台州市路桥区路桥章苑社区大操场新村15号楼17号 


住宅/车库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台房权证路字第333628号

82.25

4.77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康清、应雪梅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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