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台椒不动产告字(2025)585号

时间:2025-07-04  14:49 信息来源: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台椒不动产告字(2025)585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及椒江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下列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原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无法收回,现予以作废。

特此公告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宗地/海号

不动产坐落(名称)

备注

1

台房权证字第15011039号

缪红滨

房屋所有权


椒江区蓝庭花园24幢二单元302室


2

椒国用(2015)006845

缪红滨

国有土地使用权


椒江区蓝庭花园24幢二单元302室


3

台房权证椒字第15005690号

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椒江分中心

房屋他项权


椒江区蓝庭花园24幢二单元302室


公告单位: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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