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台椒不动产告字(2025)588号

时间:2025-07-07  14:56 信息来源: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台椒不动产告字(2025)588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及黄岩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下列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原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无法收回,现予以作废。

特此公告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宗地/海号

不动产坐落(名称)

备注

1

台房权证字第1101514711015148

夏晓晓   郑灵芝

房屋所有权


椒江区城市港湾D区2幢三单元1402室


2

椒国用(2011)006651

夏晓晓   郑灵芝

国有土地使用权


椒江区城市港湾D区2幢三单元1402室


3

浙(2020)台州椒江不动产证明第0003040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支行

不动产证明


椒江区城市港湾D区2幢三单元1402室


公告单位: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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