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台路集不动产告字(2025)347号

时间:2025-08-07  16:43 信息来源: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周通元等因保管不善,将路集用1993第0502133等下列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现声明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利类型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登记面积(平方米)

声明人

备注

周通元

蓬街镇金中村沙蟹宫

农村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

路集用1993第0502133号

96.84

周通元


徐传人

蓬街镇新星村四塘9队

农村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

路集用1993第0508139号

122.82

徐四玉

徐传人与徐四玉为同一人

李善增

浦北乡花园里村中央路7队

农村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

路集用1994第0210107号

164.88

李善增


 陈菊林

蓬街镇新南村中心路北2队

 农村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

 路集用1993第0513365号

 59.4

 陈菊林


 潘万明

  浦北乡幸福村下楼

 农村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

 路集用1993第0211158号

 80.64

潘万明


特此声明。

 二〇二五年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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