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台椒不动产告字(2025)712号
阮吉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椒江区椒江市下陈湖田振兴路房屋所有权证椒字第13191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上述房产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阮吉华
2025年08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