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台路集不动产告字(2026)256号

时间:2026-08-05  16:51 信息来源: 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路桥办事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余纪根因保管不善,将路集用1992第221413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现声明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利类型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登记面积(平方米)

余纪根

螺洋乡东风村5队

农村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

路集用1992第2214138号

96.48

特此声明。

备注:余纪根已亡故,由余禹鑫继承。


声明人:余禹鑫

二〇二六年八


(编辑: 陈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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