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纪根因保管不善,将路集用1992第221413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现声明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权 利 人
坐 落
用 途
权利类型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登记面积(平方米)
余纪根
螺洋乡东风村5队
农村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
路集用1992第2214138号
96.48
特此声明。
备注:余纪根已亡故,由余禹鑫继承。
声明人:余禹鑫
二〇二六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