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雨因保管不善,将浙(2023)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26142号、浙(2023)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37967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土地使用权面积㎡
建筑面积㎡
用途
不动产证书(明)号
林雨
椒江区冠郡铭苑15幢101室
4.99
98.67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车位
浙(2023)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26142号
椒江区冠郡铭苑2号地下室车位104号
13.75
20.03
浙(2023)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37967号
声明人:林雨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