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台不动产告字(2026)171号

时间:2026-09-30  14:42 信息来源: 审核缮证科 浏览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黎美凤因保管不善,将浙(2018)台州市不动产权第0016057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土地使用权面积㎡

建筑面积㎡

用途

不动产证书(明)号

黎美凤

台州市月湖雅苑6幢402室

9.11

101.37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浙(2018)台州市不动产权第0016057号

声明人:黎美凤

2026年9月30日

(编辑: 李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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