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台不动产告字(2026)110号

时间:2026-07-07  15:21 信息来源: 审核缮证科 浏览次数: 字体:[ ]



王伟文、王晓飞因保管不善,将台开国用(2015)第03222号/台房权证台字第15329366号,台房权证台字第15329367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土地使用权面积㎡

建筑面积㎡

用途

不动产证书(明)号

王伟文、王晓飞

台州香格里拉花园2幢1703室

4.85

92.14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台开国用(2015)第03222号/台房权证台字第15329366号,台房权证台字第15329367号

声明人:王伟文、王晓飞

2026年7月7日

(编辑: 李黎)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