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台黄不动产告字(2026)1220号
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黄岩分局头陀工商所因保管不善,将黄岩国用(97)第4802680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受托人:郑仲高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