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台椒不动产告字(2026)820号
李明冬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椒江区章安街道九子村,椒集用(2014)000670号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上述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明冬 苏玉芽代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