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台州市湿地保护办法(草案)》征求意见公示
发布日期:2026-04-23  15:0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森林资源与自然保护地管理处

湿地是地球之肾,是维系生态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自然资源,更是台州市山海水城生态系统的核心组成部分,承载着涵养水源、调节气候、维护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的重要功能。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湿地资源本底特征与保护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湿地保护、修复与合理利用行为,我单位组织起草了《台州市湿地保护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

为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提高立法质量,增强《草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专家学者、社会公众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宝贵修改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5月24号。

二、意见反馈方式

征求意见期间内,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将意见和建议通过传真、邮箱、信函等形式反馈至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传真:0576-88511319;电话:0576-88819760

联系处室:森林资源与自然保护地管理处;邮箱:tzzgbhdc@163.com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葭沚街道白云山西路300号  

邮编:318000

我们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研究和吸纳,对《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推进立法工作。

感谢社会各界对台州市湿地保护工作和地方立法工作的关心、支持与参与!


附件:《台州市湿地保护办法(草案)》(全文).docx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4月22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