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公益林与自然保护地离任审计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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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自然资规发〔2026〕14号 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 为扎实推进离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占用、毁损公益林及自然保护地行为,切实压实公益林和自然保护地管理保护属地责任,全面加强我市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维护生态安全。根据审计反馈问题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市林业工作实际,制定本整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一、审计整改的重要性 本次离任审计反馈,我市存在291.2亩公益林违法审计图斑及33.32亩自然保护地违法审计图斑需立案查处。此类问题既违反森林资源保护、自然保护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更破坏区域生态平衡,影响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整体成效,也反映出我市部分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在日常监管、履职尽责上存在短板漏洞。抓好本次审计问题整改,这既是履行法定职责,回应审计监督,修复生态功能的紧迫任务,又是提高我市公益林和自然保护地管理水平、守护绿水青山的重要举措。 二、总体整改要求 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公益林与自然保护地审计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严格落实林业行业监管职责,全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一是压实属地责任。市局统筹推进全市林业系统整改工作,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履行属地整改主体责任,层层压实整改任务,明确岗位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问题整改全流程闭环、落地见效。 二是注重标本兼治。既要快速解决审计发现的具体问题,精准分类处置,该整改的限期整改、该立案移交的及时移交。同时要深挖问题根源,健全监管机制、强化日常巡查,从源头上杜绝同类问题反复发生,实现整改成效常态化、长效化。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公安、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建立健全联动工作机制,密切配合、无缝协作,形成整改工作合力,确保整改各环节衔接顺畅、整改结果符合规范。 四是明确整改时限。根据整改方案,明确审计图斑联系人和责任人,实行一案一档管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等工作要在4月30日前完成。所有审计图斑整改销号工作要在10月23日前全面完成并报市局验收。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倒排计划、压茬推进,不得拖延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 附件:市领导离任审计公益林、保护地图斑整改工作联系表.docx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4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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