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台椒不动产告字(2026)203号

时间:2026-03-13  14:01 信息来源: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台椒不动产告字(2026)203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及椒江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下列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原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现予以作废。

特此公告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宗地/海号

不动产坐落(名称)

备注

1

浙(2022)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57191号

张从国 杨美香

不动产权


椒江区嘉和名苑31幢二单元802室及地下室车位310号


2

浙(2022)台州椒江不动产证明第0023231号

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不动产证明


椒江区嘉和名苑31幢二单元802室及地下室车位310号


3

浙(2022)台州椒江不动产证明第0023232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

不动产证明


椒江区嘉和名苑31幢二单元802室及地下室车位310号


公告单位: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0313

 


(编辑: 网站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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