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不动产权属登记废止的公告 台路不动产告字[2026]174号

时间:2026-03-13  15:58 信息来源: 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路桥办事处 浏览次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以及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浙1004执6162号之一>,下列不动产权利已发生转移,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无法收回,现予以公告作废: 

权 利 人

坐  落

用  途

权 利 类 型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面积(平方米)

公告起止日期

原登记日期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路桥区支行

台州市路桥区路南街道南吉利大道75号秀水铭苑G区3幢204室/3号地下室3-077/51

住宅/车位/其它

抵押权

浙(2020)台州路桥不动产证明第0006252号


2026.3.12-2026.4.1

2020-06-09

如有异议的,请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4月1日之前)持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报权利或提出异议。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路桥区腾达路1300号路桥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

联系电话:82409458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二日

(编辑: 张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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