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林仙芳等9户不动产权登记审核公告 台路集不动产告字(2025)147号

时间:2025-03-27  11:12 信息来源: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17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拟登记信息公告如下:

权利人坐落位置登记面积
  (平方米)
用途权利类型备注
林仙芳路桥区新桥镇田际村三区33幢3、4号99.86/393.52农村宅基地/住宅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尚金友、郑杏娟、尚衍幸路桥区新桥镇田际村三区34幢4号45.39/181.56农村宅基地/住宅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尚金友、郑杏娟、尚衍幸路桥区新桥镇田际村三区26幢3号49.93/196.83农村宅基地/住宅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尚金明,陶雪芬,林菊领,尚雨欣路桥区新桥镇田际村三区34幢3号45.39/181.56农村宅基地/住宅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尚金明,陶雪芬,林菊领,尚雨欣路桥区新桥镇田际村三区26幢4号49.93/196.83农村宅基地/住宅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罗永标、朱玲芳、庄艳秋、罗静静、罗子彤路桥区新桥镇田际村三区34幢7、8号99.86/399.44农村宅基地/住宅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韩增宝路桥区新桥镇长泾村四区号65.31/179.16农村宅基地/住宅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林兵路桥区新桥镇镇北路149号47.52/224.00农村宅基地/住宅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应友富、应光西、应振宇、金桂花、孙雪娇路桥区横街镇四甲小区3幢18号50/225农村宅基地/住宅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如有异议的,请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4月18日之前)持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报权利或提出异议。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路桥分局311室(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商海北街19号)

    联系电话:82525312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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