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台黄不动产告字(2025)469号 |
||||||||||||||
|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台黄不动产告字(2025)469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14日 |
||||||||||||||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
Copyright ©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版权所有
主办: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承办: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
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468号 电话:0576-88511313 不动产咨询电话:0576-81878080 Email:zjtzgtj@126.com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IE9.0以上版本浏览器和中文大字符集
浙ICP备19031427号-1 网站标识码:331000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