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台路不动产告字[2025]551号

时间:2025-06-16  16:41 信息来源: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7 字体:[ ]


陈宝法因保管不善,将路集用1993第200100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现声明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权 利 人

坐  落

用   途

权利类型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面  积(平方米)

陈宝法

路桥镇山马村2队 

农村宅基地 

批准拨用

路集用1993第2001006号 

47.88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宝法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六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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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公网安备 331002020010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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