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要求
拟订自然资源和规划违法案件查处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开展专项性、区域性执法行动。查处重大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测绘违法案件。指导协调县(市、区)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工作。配合开展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工作。承担对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省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对台州监督检查的联络工作。